台灣垃圾處理現況

台灣的廢棄物問題為台灣島環境沉重的負擔,對生活環境衛生也形成威脅,至今尚未在良好的管理狀態,且花費政府、社會巨大的清運處理成本(若含環境污染損失的成本、復育的成本,則更大)。以下試參考政府的資料(註一)及一些觀察,整理如下,以做為本座談會的參考背景資料。

一、廢棄物產生情形

廢棄物與垃圾處理的問題,可分為「一般生活垃圾」及「事業廢棄物」。前者為人民日常生活所產生、排出,由政府單位負責清運處理,後者又可分為無害的「一般事業廢棄物」,及有害的「有害事業廢棄物」。事業廢棄物依法應由產生的該事業單位負責處理或由其委託合格清除處理業者代為清除處理。在排出來的萬般廢棄物中,有些尚可回收、再資源化、再利用,有些則是有毒害的,需分開收集、妥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