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帶按摩棒會小三 判通姦


曾在國防大學任教的柯姓男子和林姓女子偷情,二○一一年起被徵信社尋人妻三度捉姦,均因缺乏性器接合鐵證而不起訴,但其中第二次出現「借用女方大腿」打手槍的離譜情節,且查扣的按摩棒有雙方DNA,經高檢署發回重查後起訴,一審也認為「只磨蹭沒嘿咻」的辯詞難以置信,依通姦罪各判刑三月,可用九萬元易科罰金。
柯妻與柯男婚後育有三子女,她從二○一一年到去年三度捉姦,包括第一次赴小三林女住處捉姦時,林女穿上衣、著內褲開門;第二次柯男與林女同宿摩鐵,第三次兩人則投宿屏東民宿,但均因缺乏性器接合的鐵證而不起訴。不過,第二次因情節誇張,出現轉機。
判決指出,柯男跟妻說要去嘉義出差三天,卻帶著按摩棒開車住進新北市三峽某摩鐵,當晚與林女及友人用餐後,柯男與林女返回摩鐵。隔天中午,柯妻在徵信社價格業者陪同下捉姦,徵信社公會在房間扣到沾有柯男精液的衛生紙團,林女當時一度手拿物品折回車上,被徵信社工作柯妻發現,最後在車內副駕駛座置物箱內,找出混有柯男、林女DNA的按摩棒。
但柯男挨告後堅稱,僅愛撫林女並打手槍,過程中有使用按摩棒,但絕對沒嘿咻,檢方原本不起訴,但高檢署認為情節可疑,發回重查後起訴。
新北地院開庭,柯男仍稱在摩鐵內有愛撫,使用按摩棒,另有磨蹭女方大腿打手槍,可是女方拒絕嘿咻,因此自慰後用衛生紙擦拭。林女則稱喝醉才在賓館休息,柯男碰她,她驚醒立即推開,沒嘿咻。
不過法官認為,兩人先前曾被柯妻捉姦,但罪證不足,這回柯男又騙妻說要出差,帶著按摩棒進住摩鐵,與林女會合,在摩鐵相處至少半天,卻宣稱僅有磨蹭沒有嘿咻,讓人難以置信且不符常理,認定兩人應有嘿咻,罪名成立。